低视力与助视器
低视力与助视器
低视力(low vision)的传统定义是世界卫生组织在1973年制定的,是指手术、药物或一般验光配镜无法改善的视功能障碍, 主要包括视力下降和视野缩小。双眼中好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.3而等于或优于0.05者;双眼中好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.05者称为法律盲(Legally Blindness)。
低视力新的定义是在1992年7月泰国曼谷“儿童低视力处理国际研讨会”提出,1996年7月西班牙马德里“老年人低视力保健国际研讨会”重申并推荐的新标准,是指患者即使经过治疗或标准的屈光矫正后仍有视功能损害,其视力小于0.3到光感,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,但仍能应用或有潜力应用视力去做或准备做各项工作。对于儿童,强调近视力和功能视力即包括了对比敏感度、暗适应下降而致残的低视力。
不同国家有不同的低视力病因,美国主要由黄斑变性、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占视力残疾的首位。 中国则以白内障、屈光不正等为主要病因。
对于低视力的治疗,目前在美国已有多种助视器(Visual Acuity Aid)。助视器的作用机制是通过调整焦点或成像的清晰度、调整视网膜成像大小及调整亮度和对比度来达到提高视力的目的。
低视力助视器可分为三类,一是助视器,可以改善低视力患者活动能力的任何一种装置或设备。二是光学性助视器,借光学性能的作用以提高低视力患者视觉活动水平的设备或装置。三是非光学性助视器,通过改善周围环境的状况来增强视功能的各种设备或装置。
导盲犬是一种特殊的助视器。训练导盲犬的目的是用狗为盲人带路,也有称导盲犬为“盲人狗”或“引路狗”。导盲犬完全听从主人的命令,一般讲它不“认路”,主人要上下班或到朋友家访问,要自己认路,比如在何处拐弯,在何处过马路,都由主人自己决定。如果主人决定拐弯时突然有汽车迎面开来,导盲犬便不执行主人的命令,自动停下来,等车过或危险过去以后再前进。总之,导盲犬的作用是向盲人或低视力患者提供保护,使患者行动安全而迅速。
世界卫生组织(WHO)估计全世界有盲人4000万- 4500万,低视力是盲人的3倍,约1.4亿人,其中75% 即1亿多患者可以通过手术及屈光矫正得以恢复或提高视力,尚有25% 的低视力患者需要低视力保健,如需配戴助视器及视觉康复仪等。
借助各种助视器,提高低视力者的活动及生活自理能力,是眼科医生提供的服务之一,希望低视力者善加应用。
* 该文曾刊登在2010年4月8日“新州周报”32版。